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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调查:超七成受检车辆车内空气质量堪忧

时间:2017-11-27    16:01:29

  近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消委会、南山区消委会和宝安区消委会发布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调查报告,参与车内空气质量调查的51辆车中,36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简称TVOC)浓度高于参考值,其中最高值为参考值的8倍,42辆车主观测评车内气味“能明显察觉、令人不适、严重不适”。我国目前没有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调查结果不能判定车内空气质量是否合格,深圳市消委会建议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



质量测评现场


  本次车内空气质量调查由深圳市消委会联合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消委会,委托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进行。测评方法模拟消费者真实用车场景制定,主要参考标准为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 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以及德国VDA 270-1992《汽车内饰材料的气味评定》。


  本次测评车辆通过公开征集,需是深圳牌照或深圳购买的家用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14年9月1日以后;车内无吸烟、使用香水等习惯,无装载其他影响车辆异味的物品;没有进行过除甲醛等空气净化处理;没有更换或改装车辆内饰、座椅、地垫等情形。经筛查,共51辆符合测评要求的样车参与此次测评活动,包含23个汽车品牌的45个汽车型号。


  本次测评模拟消费者真实用车场景,分别进行客观测评和主观测评。


  客观测评结果发现,TVOC浓度高于参考值(>0.50mg/m3)的车辆有36辆(见表4),占总测评车辆的71%,其中,测出TVOC浓度最高值(3.988mg/m3)的车辆为参考值的8倍;甲醛浓度高于参考值(>0.10mg/m3)的车辆有4辆,占总测评车辆8%。



客观测评TVOC浓度高于参考值的车型



客观测评甲醛浓度高于参考值的车型


  主观测评结果发现,车内气味均可察觉,但未达到6级(不能忍受),82%的测评车辆气味评为3-5级(能明显察觉、令人不适、严重不适)。”



主观测评气味“能明显察觉、令人不适、严重不适”的车型


  检测发现,新车车内污染物浓度较高;车辆气味与TVOC含量有关;长时间停放的车辆污染物浓度更高。


  据了解,我国目前还没有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前参考标准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仅是国家推荐性标准。为此,深圳市消委会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国家强制性标准,并提高甲醛限值要求,增加TVOC检测指标;建立车内空气质量不合格召回制度;建议相关部门开展车内空气质量监督抽查,督促汽车生产企业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另一方面,深圳消委会也建议行业组织制定发布车内空气质量团体标准。根据车辆实际使用环境,制定易操作、低成本的测试方法,明确新车销售应贴上空气质量等级标签,让消费者对车内空气质量评判有据可依。




编辑:黄磊

来源于: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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