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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管理标准 教师不得讽刺挖苦体罚学生

时间:2017-12-11    14:52:14

  近日,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管理标准》),内容涵盖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多项内容,其中明确指出,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



  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方面,《管理标准》规定,要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


  《管理标准》规定,要满足需要关注学生的需求。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不让一名学生受到歧视或欺凌;坚持合理便利原则满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需要,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帮助;创造条件为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教师;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乘坐校车、营养改善需求,寄宿制学校应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配备服务人员。


  在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管理标准》规定要求,教师语言规范要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待遇保障机制;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津贴等待遇。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编辑:游婕

来源于: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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