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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块退款拖了一个月!这家共享汽车的押金为何难退

时间:2018-11-15    11:56:57

  总部在深圳,进驻广州的“三加壹”共享电动汽车平台,日前遭多名用户反映退押金迟滞,有站点员工反映工资也有拖延。记者走访发现,该公司设在广州天河的办公地点已无人办公,还被开发商催缴租金。对此,该公司的管理人员回应,广州公司会合并到深圳,退押金正在走流程。


  此前,该公司推广所谓的“合伙人”模式曾引起质疑,南都深圳还曾就此推出系列报道。记者发现,根据广州的管理办法,对于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企业来说须到当地交通部门备案,而记者并未查到该公司的备案登记记录。



用户供图:违章保证金一直显示退还中,未有到款通知


用户反映押金难退


  距提交退押金申请已超过两个月了,龚先生还没收到到款通知。


  龚先生住在白云区,是共享电动汽车平台App“3+1”的用户。今年8月,他在白云区五号停机坪处看到有人推广这款共享汽车,后注册成为用户。


  在成为用户前,龚先生需提交身份证和驾驶证照片,还交了3000元的“押金”。这里所说的“押金”,“3+1”共享汽车平台上称之为“违章保证金”。


  龚先生称,“3+1”共享汽车在广州有三个站点,包括白云区五号停机坪、越秀区五羊新村、番禺区祈福新村,他离白云区五号停机坪的站点最近。用车方便之余,龚先生也被平台便宜的用车价格所吸引。


  “3+1”共享汽车平台显示,用车收费为:24小时内首次免费使用2小时,收取1元站点工作人员服务费及电费,使用2小时后还车至三加壹服务站,至少2小时不用车,即可再次免费试用2小时,依次循环,从第二次免费使用期,每次收取10元站点工作人员服务费及电费。


  龚先生称,因平台鼓励推广,称每发展一个用户会给予140元的奖励,他还向身边的朋友推荐,最终有6个好友也注册了App成为用户。


  此前,龚先生退过一次“押金”,申请退款后大概一个月就退款成功。不过,9月初,他再次申请退款,如今已是11月中旬,他仍未收到到款通知。龚先生的多个朋友也反映同样的遭遇,他们均申请退款已有一个多月,至今仍未退款成功。


  “问题是现在车也不能用了。”龚先生抱怨。以往,在白云区五号停机坪处,如果要用车,会有站点的人员帮忙开锁,如今业务已经暂停。


  11月12日,记者下载了“3+1”共享电动汽车App发现,不论是定位在海珠区还是在天河区,显示的在广州的车辆不到10辆,分布在番禺区祈福新村和白云区五号停机坪两个站点。记者拨打了两个站点的电话,一个无人接听,一个站点则称已经暂停运营。


员工反映工资拖延


  龚先生从白云区五号停机坪站点人员了解到,不只是他们用户的押金退款迟滞,站点人员的工资发放也有拖延。


  李丽红(化名)曾是五号停机坪站点的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白云区停机坪站点开设于8月15日,开设第一个月后,原本应该发工资的日子,却出现拖延。


  李丽红称,站点设站长和副站长,站长和副站长每月工资的组成方式为底薪加绩效。站长和副站长每个月都有指标要求,其中,站长每个月要完成10单任务,副站长则要完成5单。所谓的“单”,即发展的用户。李丽红称,以副站长为例,副站长的月工资为底薪2500元,加所谓的“合伙人”奖励500元,而完成一单任务有绩效奖140元,则一个月工资理论上有3700元。


  “指标我们完不成,最终是我们自己注册用户,充钱进去。”李丽红称,她在9月中旬时自己交了一笔“押金”3000元,10月1日申请退款,至今未退。“原来说申请的当月20号前后就退,后来拖到了一个月,如今已近一个半月了。”


  李丽红称,最终8月工资也发不全,发现出现工资拖欠后,她毅然离开了这家公司。



涉事公司设在广州天河的办公地点无人办公


办公点被催缴租金


  记者发现,“3+1”共享电动汽车属于深圳三加壹共享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根据工商登记信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谢某,而股东黄某婷同时是广州三加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龚先生告诉记者,广州三加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在天河区某广场24楼。11月12日,记者来到上述地址发现确有这家公司,但是该公司玻璃门紧锁,已无人办公。


  在玻璃门上,有一张开发商贴出的《催款函》。催款函上显示,深圳三加壹共享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了从2018年5月1日到2020年6月14日的租赁合同,但是今年11月的租金含滞纳金共约13万元,至11月7日仍未支付。开发商通知深圳三加壹公司于11月14日前付清欠缴款项。


相关背景

深圳“三加壹”是怎样的一家公司?


  对外宣传资料上,深圳三加壹共享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宣称自己是一家以纯电动汽车为载体的同城共享电动汽车营运方,用纯电动汽车共享模式,自组“自驾驿站”,以各服务站为中心,用户任意点借车还车。


  在该公司微信公号上,该公司推广所谓的“合伙人”模式:“以5万为一个单位,投资5万即可成为3+1平台的合伙人,合伙人形式有以下三种:1、自己开:车辆五年使用权,不折旧!2、包租婆:返租给公司运营,固定租金1050元/月,五年租期!3、做股东:返租至公司运营,享受公司单个服务站8%分红权,五年期限!”


  此前,有交了5万元“押金”成为“合伙人”后却迟迟没有车开的深圳市民遭遇押金退还拖延的情况。


  这种众筹性质的“合伙人”模式,在不少人看来,已经踏入了互联网金融的圈子。当时,南都深圳记者推出多篇报道,质疑这一模式。深圳市金融办监管三处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一“合伙人模式”或涉嫌跨范围经营。


公司说法

押金不是不退,在走流程


  这家公司出现了什么问题?就此,记者联系上了三加壹公司原来在广州的管理层人员马先生。


  马先生自称,自己原来在广州上班,而今已回到总部。他向记者解释,因广州运营的绩效没能达到预期,所以“整个业务合并到深圳”。“现在已经合并了,所有业务、各部门,(包括)人事部、秘书处、车辆管理中心、客服部、公关部。”不过,他称,“我们现在(广州)的站点还是持续运营的,广州业务并没有停,只是合并到深圳来统一办理”。


  而对于员工工资、用户押金拖延的问题,马先生称,“从上一周开始,每天的上午、下午都有集团的总裁亲自来对外说明,跟客户、员工做双向沟通”,“毕竟不是不退”。


  他提到,他们公司将赴美上市,因此,“财务的重整、规范,我们必须做一些透明化,达到美国上市标准,这些可能就有些迟滞了”。


  记者追问有用户担心资金链的问题,对方表示,“有关集团财务这方面我都不太了解,也不能贸然回答”。


部门回应

涉事共享汽车平台 在广州无备案记录


  相比于共享自行车,共享汽车是更加重型的资产,而且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因此运作模式完全不同。


  共享汽车是否属于客运租赁行业?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专委会工作人员邓先生告诉记者,分时租赁企业资质为:


  第一,它要有客车租赁的备案,要去当地的交通局或者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它所运营的车辆使用性质上面必须有备案,“也就是说除了企业备案,它的每一辆车也要进行备案,会发一个叫做备案卡的东西,必须随车携带,以证明这个车是合法车辆”。


  邓先生称,除了这两个条件之外,还有一些法律法规,如场地、制度、维修、人员,可以参照《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


  在邓先生看来,分时租赁属于传统客车租赁的一个分支,包含在租赁范围内,所以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专门针对分时租赁的前提下,适用于《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


  “《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其中有一个要求是,一个合法的运营企业的车辆必须是在企业名下,也就是说A公司所有车辆的拥有人必须是A公司,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出现,否则属于非法营运。”邓先生称,因此车的指标也是通过企业去申请。“个人的车是不可以挂靠在任何公司上面的,因为个人的车使用上不是营运性质,个人挂在公司名下会出现很多问题。”


  记者也从广州市客管处获悉,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是客车租赁的一种,在交通部门官网上能查到所有已备案企业的名单。而南都记者以“广州三加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三加壹共享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三加壹”查询,均查不到结果。


  对此,上述马先生却表示,没有备案是因为“我们不是分时租赁,我们没有所谓的租赁业务”。马先生还称,“我们不是租赁公司,我们是共享电动汽车,是以共享电动汽车作为平台内生循环的一个商业模式,因为各大城市新能源车的指标和规范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必须针对各地方政府、省政府,来吻合当地的法律规范,做一些弹性调整、变动,但是大方向是没有变的。”




编辑:A-Wing

来源于: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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