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和《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记者看到,此次最新修订的《乘客守则》和《实施意见》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将乘客的违规行为与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相挂钩,如果乘客违反相关规定(如在车厢内吃东西)并不听劝阻,将会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据悉,北京市交委为确保《乘客守则》的实施效果,同时制定了《实施意见》,其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的内容:
1.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包括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
2.相关治理措施,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将其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3.相关补救措施,因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行为人,可以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
4.信息复核,自然人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误的,可以向市交通执法部门申请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复核,市交通执法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做出处理。
5月15日,记者就此询问广州地铁方面,相关负责人回应:广州地铁也有乘坐守则,但暂时未与个人征信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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